其他
湘潭县委启动新一轮巡察,7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(附举报方式)
根据湘潭县委统一部署,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共派出7个巡察组,其中5个巡察组开展常规巡察,2个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,近日已全部完成进驻。
巡察方式和时间
本轮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,集中巡察时间为2个月。
巡察对象
本轮设5个常规巡察组,分别对排头乡、花石镇、县委编办、县法院、县计生协、县卫健局、县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、湘潭天易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县莲乡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。设2个专项巡察组,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第十轮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情况“回头看”,县委第七巡察组配合市委第六巡察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“回头看”。
受理范围
县委常规巡察组(县委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、第六巡察组)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、作风建设,执行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对与巡察工作无直接联系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有关程序和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举报方式
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,巡察期间,县委常规巡察组(县委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、第六巡察组)开通了举报电话、电子邮箱、举报箱等。县委第一巡察组、县委第七巡察组不设举报电话、举报信箱、举报邮箱。
受理来电时间:巡察期间工作日8:00—12:00、14:30—17:30。
附: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一览表
(点击查看大图)